摘要: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年满七十五周岁,遂判决被告人董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养宠物
小猫、小狗、小兔子啥的
都很惹人喜爱!
但佛山有一男子就因为养四只龟
进了看守所!
养龟都犯法吗?怎么回事?
男子网购2只辐射陆龟和2只豹纹陆龟
每只3000至8000元不等
7月初,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疑似野生辐射陆龟、豹纹陆龟,而买家就居住在佛山市禅城区。
7月18日上午,民警经过预伏,将下班回家的嫌疑人吴某抓获,并在其居所起获4只疑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龟。经相关部门鉴定,起获的龟就是辐射陆龟和豹纹陆龟,数量为各2只。
经审,嫌疑人吴某对其非法购买、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吴某交代,他在网上见到辐射陆龟和豹纹陆龟的背壳图案时非常喜欢,准备供自己饲养和观赏,于是自行多方寻找网络卖家,并最终以每只3000—8000元不等的价格达成交易,以邮寄的方式买下了2只辐射陆龟和2只豹纹陆龟。目前,吴某已被依法拘留,龟只已移交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森林公安民警介绍,辐射陆龟、豹纹陆龟原产地分别为非洲马达加斯加岛和非洲南部区域,属于国际濒危动物,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和附录二,分别相当于我国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
许多野生动物很具有观赏性,成为一些人追逐购买圈养的目标。但很多野生动物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若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市民遇到不了解的动物,不要私自处理,可以报警寻求帮助,或者联系相应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宠物真不能乱买
2017年2月,家住六合的29岁无业男子仇某通过网络发现有人饲养猴子当宠物,出于好奇,他通过网络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猕猴当做宠物。2017年6月,南京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对仇某进行调查,在仇某的家中警方发现了一只猕猴,经鉴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2017年8月,仇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8000元,所饲养的猕猴被警方送往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黄某某家住泉州市区,2013年年初,他产生饲养“变色龙”的念头,通过网站花400元买来2只高冠“变色龙”(一公一母)。养了一年多,警察找上门来了。去年7月31日,民警将黄某某抓获,并缴获这两只“变色龙”。经鉴定,这两只“变色龙”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价值1670元黄某某一审被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8年1月20日11时30分许,77岁的董某在瑞昌市码头镇通江路码头桥附近贩卖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野生动物室被瑞昌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现场缴获疑似猫头鹰的野生动物一只、八哥鸟一只及塑料笼一只。后经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疑似猫头鹰的动物为草鸮,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年满七十五周岁,遂判决被告人董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普法时间◆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